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执法防护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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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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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安厅高速总队执法防护装备采购公开招标 |
二、采购项目编号:SHZB2015-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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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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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A1 | 单警装备柜、保密柜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3 | A3 | 勘察取证仪等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9.51 | A4 | 警示设备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0.0 | A5 | 警示设备2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1.0 | A7 | 综合执法传输设备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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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15年9月28日8时30分至2015年10月13日16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济南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3014房间 |
3.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相关资质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不予接受。 |
4.售价:A1、A3、A4、A5每包200元,A7包:600元(购买招标文件必须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登记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A1包:800元、A3包:9500元、A4包:6000元、A5包:6000元、A7包:50000元。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下午16:00前。(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包号,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受,电汇以到账为准)。开户单位全称: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济南燕山支行;账号:376060100100168341。 |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5年10月21日8时30分至2015年10月2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山东•济南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3014 房间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5年10月2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心3014室(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济南)) |
七、联系方式 |
1.采购人: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地址:济南市无影山路31号(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联系人:邬艺群(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联系方式:85122377、85122376(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2.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北区县(区、市)敦化路街道(路、乡、镇)138号号(村) 西王大厦23A01室 |
联系人:李蒙蒙 |
联系方式:18663728356;15106936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