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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九台市城市棚户区回迁安置七号地工程二期供热外网、排水工程及园区路灯工程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8 15: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九台市城市棚户区回迁安置七号地工程二期供热外网、排水工程及园区路灯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九台市城市棚户区回迁安置七号地工程二期供热外网、排水工程及园区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DG2015Z016-JT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志钢

项目联系电话:180044499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九台市

联系方式:蔡洪满188431332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钢18004449969

代理机构地址: 九台福林小区11栋1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标段:城市棚户区回迁安置七号地工程二期供热外网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150万元;

二标段:建设小区排水管线及化粪池两座(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98万元;

三标段:对东升家园和七号地工程进行路灯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85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或以下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九台市城市棚户区回迁安置七号地工程二期供热外网、排水工程及园区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5Z016-JT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城市棚户区回迁安置七号地工程二期供热外网、排水工程及园区路灯工程经项目审批单位同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九台市城市棚户区回迁安置七号地工程二期供热外网、排水工程及园区路灯工程;

2.2招标规模: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城市棚户区回迁安置七号地工程二期供热外网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150万元;

二标段:建设小区排水管线及化粪池两座(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98万元;

三标段:对东升家园和七号地工程进行路灯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85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为:长通路北侧、南苑大街南侧、前进路西侧;

2.5计划开工日期为: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工期3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7投标申请人仅可就上述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或以下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925日至20151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二标段、三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仅现场售卖不另行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023900分,地点为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一标段控制价:1141681.68元;二标段控制价:867769.42元;三标段控制价:668963.77元),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九台市

联系人:蔡洪满    电  话:1884313322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九台福林小区11栋108室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5年9月2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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