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垃圾处理场的西华县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二期
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华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垃圾处理场委托,就西华县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二期(配套垃圾压缩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西华县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二期(配套垃圾压缩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周采购2015-0906
二、 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中央基建资金
2、招标内容:地埋水平式垃圾压缩设备10套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4、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5、近三年内完成过“地埋水平式垃圾压缩设备”项目业绩;
6、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地埋水平式垃圾压缩设备质量检验报告;
7、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递交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请有意向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近三年完成过同类设备项目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9)省级及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地埋水平式垃圾压缩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原件);
(10)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1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两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需将包括申请人联系表(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在内的全部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装订成册的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华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垃圾处理场
地 址:西华县
联 系 人:闫宝刚
电 话:13939433666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七一路二小对面(供销大楼东二单元八楼西户)
联系 人:马莉
电 话:0394-7993799
8.监督人: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盖章)
监督电话:1319361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