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玉林“五彩田园”樱花广场和樱花大道牌坊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市“五彩田园”樱花广场和樱花大道牌坊工程已由玉东新区经发局以玉东经发规字[2015] 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两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玉林市“五彩田园”樱花广场和樱花大道牌坊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YDCG2015116(HLZB1503YLF056C)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
建设规模:在玉林市“五彩田园” 樱花广场和樱花大道各建设一座牌坊,其中樱花广场建设一座三门牌坊,高度约14.20米,宽度约25.27米,樱花大道建设一座单门牌坊,高度约14.16米,宽度约15.28米。
合同估算价:约47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10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5年12月底至2016年 6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及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玉林市“五彩田园”樱花广场和樱花大道牌坊工程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玉林市“五彩田园”樱花广场和樱花大道牌坊工程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玉林市“五彩田园”樱花广场和樱花大道牌坊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若非招标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项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③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④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成交)或已中标(成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室内外装饰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3.2.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进行现场报名。
4.2报名方式: 投标人于4.1条所规定的时间内,持①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服务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0775-2699223
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 0775-233163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两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体育中心 地 址:玉林市建安街41号
邮 编:537000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宁盛龙
电 话:0775-2699068 电 话: 0775-2265518
传 真:0775-2699258 传 真: 0775-226551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