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敬老院维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78,748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 (一)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在以往的投标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报名时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以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一套,投标申请表二份(盖公章)到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4、投标单位如需报名,请联系代理公司协助受理登记报名。经审查合格后,投标报名即为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到代理公司开具收据,凭收据投标。供应商于递交投标文件前出示代理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银行电汇凭证原件,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内。 (三)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但对不按时参加标会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铁河畔西 | 邮政编码: | 028000 | 联 系 人: | 赵永波 | 联系电话: | 13847585031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辽项目管理分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创业路支行 | 账    号: | 150825189918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人民政府 | 地    址: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 | 邮政编码: | 0280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15847566999 | | 2015年09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