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达到以下商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3、拟任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B证(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4、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投标需具有外进企业备案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5年9月22日 至 2015年9月28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30到开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南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人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非法人报名的需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两份。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收取时间:2015年9月22日 至 2015年10月10日下午17:00(以实际到账为准)。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汇款后将回单电子版发至ggzy622109@163.com邮箱),凭银行回单到中心开具收款手续。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开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鲁县支行 银行账号:1005 5154 6210 019999 银行行号:4031 9985 0404 3.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凭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但对不按时参加标会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