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呼和浩特市第十二中学冬季采暖用煤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8 12: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 精粉煤 750 发热量不低于5000大卡(其他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225,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要求具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煤炭生产企业;或具有煤炭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煤炭经营企业; 3、投标人应具有采购项目的供货及运输能力(提供自己运输车辆的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每个工作日上午 时,下午 时到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煤炭生产企业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的煤炭检验检测报告; (2)煤炭经营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煤炭经营许可证、相关部门的煤炭检验检测报告。 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式贰份(A4纸)。 5. 报名时同时资格审查,审查需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楼C座九层
邮政编码: 010051
联 系 人: 李春桃
联系电话: 0471-6521799转8008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 592010100100388533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第十二中学
地    址: 呼和浩特市第十二中学院内
邮政编码: 01001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3948415646
2015年09月24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