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防汛防洪及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防汛防洪及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工程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北工业大学,建设资金 国拨、自筹,招标人为 西北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在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内,地处长安区东大街办,报名单位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本次招标范围为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启翔湖及溪流部分的土方开挖、湖、溪流底土垫层及防水、堆土修整山丘、园路、驳岸、滚水坝及给排水管线路等全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3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工程的业绩合同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无在建工程。
3.6投标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质量员、安全员和资料员,并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书。
3.7外地企业具有入陕西省、入西安市注册备案证。
3.8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预审。
5. 报名时间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东馆515室报名。
5.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和提交资料
6.1报名结束后,请于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在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东馆518室,按“3. 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均须为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备查(胶装、加封皮、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2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迟到或未到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6.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因报名时已提交,资格预审时不再提交。
6.4 资格预审费用200元,报名时缴纳。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北工业大学官网校园公告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西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地址:友谊校区东馆515室
电话:029-88494919
联系人:焦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