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山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兴山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中元招字【2015】31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菊
项目联系电话:139868371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
联系方式:舒德翠;180086076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菊;13986837136
代理机构地址: 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项目内容:
名称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价(人民币:元) |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 |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进口) | 台 | 1 | 936000 |
全自动五分类血球仪(进口) | 台 | 1 | ||
24小时动态血压记录仪 | 台 | 1 | ||
24小时动态心电图记录仪 | 台 | 1 | ||
除颤仪 | 台 | 2 |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交货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国内注册,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或总代理的公章);(4)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还应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投标所出具的销售授权书。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8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3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兴山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兴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兴财采社[2014]008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山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兴山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采购人式组织第二次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2、项目内容:
名称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价(人民币:元) |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 |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进口) | 台 | 1 | 936000 |
全自动五分类血球仪(进口) | 台 | 1 | ||
24小时动态血压记录仪 | 台 | 1 | ||
24小时动态心电图记录仪 | 台 | 1 | ||
除颤仪 | 台 | 2 |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交货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国内注册,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或总代理的公章);
(4)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还应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投标所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3楼)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800元/份(人民币),文件费售后不退,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起至2015年10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休息)。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2015年10月19日17时00分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 10000元整。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20日9时00分止。
地点: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4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进行。
8、公告媒介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
邮政编码:443700
电 话:18008607686
联 系 人:舒德翠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邮政编码:443100
电 话:13986837136
联 系 人:赵菊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9月2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