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英俊学校设计招标(一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英俊学校设计招标(一期)已由长二发改【2015】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海金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学校设计招标(一期)
2.2 项目概况:长春市二道区英俊学校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英俊镇卫星村,整个校区规划占地面积49500平方米,一期工程计划建设一栋四层教学楼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1700平方米,计划投资4100.00万元。
2.3 范围包括:总平面布置图设计;园区道路、园区绿化、园区管线设计;小学教学楼、食堂、消防水池方案及单体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采暖、空调、电梯、燃气等各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英俊学校。
2.5 完成周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并满足施工条件,总体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五年内有类似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合同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近五年有类似设计业绩至少2项,有从事相关工作15年以上经验。
3.3、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有2项类似设计业绩。
3.4、外省企业可以先参与投标报名,须在开标前办理外埠企业入境手续,否则视为废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投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证、项目负责人单位社保证明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2项类似设计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近5年2项类似设计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2012-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10月26日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5采购预算:120万元,有高于此预算的报价,恕不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及《东亚经贸新闻》上同时发布。
7.联系人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海金小学
招标公司: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604360018
监督部门: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4658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