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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7: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XJAZGC-2015-1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企业债券发行项目

1.0

1400.0

详见《招标需求》

 

2

公司债券发行项目

1.0

1400.0

详见《招标需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2、主承销商为联合体投标主体单位, 统筹协调评级、会计、法律、资产评估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主承销商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近三年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证监会或国家发改委通报或处罚;并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3、评级机构具有企业信用评级(非上市公司)和债券评级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在本次审计工作之前,经营活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处罚);律师事务所具有合法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项目律师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证券业评估资格证书。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25日2015年10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仙居县安洲街道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9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09:00

.投标地点: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886号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新办公楼四楼)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09:00

.开标地点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886号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新办公楼四楼)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个标项人民币250000元。供应商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户内或在开标会议现场提交(以投标保证金确认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6753505300282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相关资质、资格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

(5)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供应商简介

(9)投标报名表。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仙居县环城南路财政地税大楼十一楼;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13575829265;传真:0576-87782390;E-mail:xjgz87771374@163.com

(2)采购代理机构: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9室;联系人:潘瑶琦;联系电话:0576-87785917;13305767917;传真:0576-87785917;E-mail: mjm5917@163.com

(3)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仙居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联系电话:0576-8777137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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