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安市林业局森林消防器材库储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8: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安市林业局森林消防器材库储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安市林业局”(采购人)委托对南安市林业局森林消防器材库储备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QXHNA1505
二、项目名称:南安市林业局森林消防器材库储备设备采购
三、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南安市林业局森林消防器材库储备设备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肆拾壹万贰仟壹佰元整(¥:412100.00);凡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5. 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机构出据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六、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15年9月28日起至2015年10月9日17:3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定稿)南安市林业局森林消防器材库储备设备采购9.10.doc)下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如转账的需附上汇款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给予受理。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南安市林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35965968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 22112068
传真:0595 — 22157253 E-mail: zxh266@163.com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52490052501498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安市林业局”(采购人)委托对南安市林业局森林消防器材库储备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QXHNA1505
二、项目名称:南安市林业局森林消防器材库储备设备采购
三、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南安市林业局森林消防器材库储备设备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肆拾壹万贰仟壹佰元整(¥:412100.00);凡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5. 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机构出据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六、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15年9月28日起至2015年10月9日17:3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定稿)南安市林业局森林消防器材库储备设备采购9.10.doc)下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如转账的需附上汇款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给予受理。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南安市林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35965968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 22112068
传真:0595 — 22157253 E-mail: zxh266@163.com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52490052501498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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