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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3蓬水线龙口蓬莱界至莱阳莱西界段大修工程路面大中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8: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S213蓬水线龙口蓬莱界至莱阳莱西界段大修工程路面大中桥

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30029201500236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600493504919201516F020942

项目名称

S213蓬水线龙口蓬莱界至莱阳莱西界段大修工程

项目所在地

烟台市

建设性质

路面维修

招标备案号

JL201509205-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L201509205

招标类别

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

项目立项文号

《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鲁交规划[2015]67号

项目法人单位

烟台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

烟台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单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300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山东省财政厅拨款,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S213蓬水线龙口蓬莱界至莱阳莱西界段大修工程,全长68.5Km,二、三级公路,路面宽7~22米。包括原路面处理、路面加铺补强、路面结构层、大中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其它等。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设一个监理合同段。设一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路面大中桥、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的全部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本项目计划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34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10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24个月)。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监理标段,标段号:1,起始桩号:K22+914, 结束桩号:K91+414,标段长度:68.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监理标段
  (1)

S213蓬水线龙口蓬莱界至莱阳莱西界段大修工程,全长68.5Km,二、三级公路,路面宽7~22米。

资质资格要求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业绩要求

近5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至少2个类似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5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2014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5.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8年及以上施工监理经历,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年龄在60周岁以内。
   2.结构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从事试验检测工作3年。
   4.道路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5年以上工作经验。
   5.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持有安全和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5年以上工作经验。
   6.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师(1人):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验。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电脑(2台);激光打印机(1台);数码相机(2台);摄像机(1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1部);车辆(2辆);马歇尔试验仪(1台);压力试验机(1台);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1台);标准养护箱(1台);养生室设备(1套);沥青混凝土试验设备(1套);水泥稳定土试验设备(1套)、路面钻芯取样机(1台);路面平整度测定仪(1台);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1套);万能材料试验机(1台)。

分包要求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6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人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09-28至2015-10-0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烟台市公路宾馆一号楼206房间(烟台市红旗东路12号)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0-19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烟台万和大酒店四楼会议室(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付8号)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 补充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烟台市公路管理局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96号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1101A

邮政编码

264001

250101

联系人

钟凯

赵德堂

电话

0535-6295075

0531-81956996

传真

0535-6675006

0531-82667209

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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