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9: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施工图设计;
2.2 项目概况:
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位于郑东新区白沙区域,由中原大道、同德路、白沙路和铁牛路合围区域,由BS30-01-02、BS30-01-04、BS30-10-02、BS30-11-01、BS30-12-03等五地块组成。
⑴ BS30-01-0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62600㎡;
⑵ BS30-01-04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67606㎡;
⑶ BS30-10-0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39460㎡;
⑷ BS30-11-0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87248㎡;
⑸ BS30-12-03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72824㎡。
2.3标段划分: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总图、桩基施工图、全套各专业(含消防、人防等)施工图及各专业二次深化设计、建筑面积计算书、在总图范围内的配套建筑全套施工图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等内容;出具办理土地、环评等手续所需的文本资料及项目估算文本。
2.5设计深度:设计过程和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建设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和招标人具体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负责人2012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3.5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8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报名企业2015年7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9其他要求: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9.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时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证明;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项目负责人建筑师注册证及职称证;
4.1.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4.1.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6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
4.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3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
4.3.1报名方式、时间: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9月25日—2015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
4.3.2报名地点:郑州市淮河路131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层)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获取时间;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含手续费)50元,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8.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层)
联系人:白先生、郑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施工图设计;
2.2 项目概况:
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位于郑东新区白沙区域,由中原大道、同德路、白沙路和铁牛路合围区域,由BS30-01-02、BS30-01-04、BS30-10-02、BS30-11-01、BS30-12-03等五地块组成。
⑴ BS30-01-0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62600㎡;
⑵ BS30-01-04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67606㎡;
⑶ BS30-10-0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39460㎡;
⑷ BS30-11-0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87248㎡;
⑸ BS30-12-03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72824㎡。
2.3标段划分: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总图、桩基施工图、全套各专业(含消防、人防等)施工图及各专业二次深化设计、建筑面积计算书、在总图范围内的配套建筑全套施工图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等内容;出具办理土地、环评等手续所需的文本资料及项目估算文本。
2.5设计深度:设计过程和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建设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和招标人具体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负责人2012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3.5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8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报名企业2015年7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9其他要求: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9.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时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证明;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项目负责人建筑师注册证及职称证;
4.1.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4.1.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6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
4.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3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
4.3.1报名方式、时间: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9月25日—2015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
4.3.2报名地点:郑州市淮河路131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层)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获取时间;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含手续费)50元,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8.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层)
联系人:白先生、郑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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