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川口乡赵家沟村文化大院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灵宝市川口乡赵家沟村文化大院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宝市川口乡人民政府,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川口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灵宝市川口乡赵家沟村文化大院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灵宝市川口乡赵家沟村文化大院建设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灵材采购(2015)88号;FDZB-2015-628;
2.3.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灵宝市川口乡赵家沟村内;
2.6.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三级(含)以上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25日至2015年10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灵宝市北区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图纸押金500元/套。
4.3报名须知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
4.4.1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4.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4.3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4.4.4近三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为准)2份;
4.4.5.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法人及授权委托人);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
注:工商局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本地请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开具,三门峡以外地区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北区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川口乡人民政府
联 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38173516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8-8859666、13323988369
公司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北区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