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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新华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9: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 标 人:临清市运河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清市新华路中段

联系人:孟朝辉    电话:13969542900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红星路中段飞达大厦东邻

联系人:于红艳   电话: 18663532655

三、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临清市新华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及监理项目    招标编号:ZFCG-2015-036

四、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

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资质条件

预算

标段一施工

固定式垃圾压缩设备站房: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30㎡。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标段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3)标段二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须为专业生产固定式垃圾压缩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4)标段三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乙级以上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5)近三年内在同类项目的采购、供货使用中无不良业绩和违规违约及不良投标行为现象;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0万元

标段二货物

固定式垃圾压缩设备2套(每套为1机两箱)及其配套设备,箱体容积20m³。

203万元

标段三监理

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标段一施工内容

控制费率1.2%

五、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时间:

地点: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0月9日17时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售价:

1、标段一: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标段二: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还须携带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及代理商公章;

标段三: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10-16 14:30:00

八、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10-16 14:30:00

开标地点: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九、监督机构:临清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635-2421065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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