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第四中学300M操场、篮球场及综合楼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蒙阴县第四中学300M操场、篮球场及综合楼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蒙阴县第四中学300M操场、篮球场及综合楼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招标人
名称:蒙阴县第四中学
地址:蒙阴县第四中学校院内
联系人:秦校长 联系电话:0539-4279617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
联系电话:0539-8099095 邮箱:sdyzwxg@163.com
三、项目说明及分包情况
1、工程概况:项目名称:蒙阴县第四中学300M操场、篮球场及综合楼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总投资约229万元。本项目分A、B两个包,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分包情况:
包号 | 名称 | 资格要求 | 预算价 |
A包 | 300M操场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 | 1540194.74元 |
B包 | 篮球场、综合楼附属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 | 757621.92元 |
项目编号:SDYZCG-2015-150
采购计划编号:151060343-5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30天。
4、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报名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报A、B两个包,中标机会只有一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及投标报名
1、时间:2015年9月28日—10月9日,每天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阴办事处(蒙山路与兴蒙路交汇处东南新风尚五楼)。
3、投标报名提供材料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新增建造师两年内无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经报名登记后严禁更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1-6月份,须明确到个人),养老保险交费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8)进临备案证明。
(9)由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
上述资料请携带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胶装3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注明“蒙阴县第四中学300M操场、篮球场及综合楼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资格审查材料”字样并注明包号,否则不予受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10月10日17:30时前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阴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19日下午15:00时。
地点:蒙阴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包:2万元;B包:1.5万元。投标企业在2015年10月18日16: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蒙阴县政务大厅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蒙阴县政务大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阴县支行蒙城分理处
账 号:15-889201040003774
八、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39-8099095/1395498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