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本招标项目已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以粤国税函〔2013〕348号文和怀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怀发改资〔2015〕7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由中央财政拨款解决,招标人为广东省怀集县国家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改造工程;2.2.工程名称:怀集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改造工程;2.3建设地点:怀集县国税大楼内;2.4工程建安费:约625.15922万元;2.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改造面积1391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重建一套符合安全标准消防系统,具体包括报警、消火栓、喷淋、防排烟、广播五个子系统,还包括拆除及重装天花、加建消防水池等;2.6招标内容:新建地下消防水池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综合办公楼装饰修缮工程、消防水池电气工程、综合办公楼消防喷淋工程、综合办公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综合办公楼暖通工程等施工承包,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包干;2.8工期:360日历天;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是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肇庆市年度或季度IC卡的企业。
3.3.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
3.4.拟派项目建造师要求:(1)若属广东省内的企业要求提供通过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若属广东省外的企业要求提供通过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临时执业建造师(2)一级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3)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及C类)。
四、报名要求事项
4.1.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申请函(格式自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员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拟投入参与本项目建造师及投标员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可供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参与项目投标人员情况表、企业IC卡、企业投标员IC卡;拟派项目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企业负责人(A证)、拟派项目建造师(B证)及专职安全员(C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以上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自“目录”起每页标注连续页码,目录所标注的页码必须与每页标注的流水页码相对应。正、副本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核对报名。以上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对,经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原件即时退回,否则不接受报名。
5.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至10月9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4: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报名后将向投标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报名及领取资料地点:怀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城镇金龙一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查询电话:0758-5511139)。
5.3.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6.1.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则全部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七、各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广东省怀集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岑先生 联 系 人:陈小姐、任先生
联系电话:(0758)5519002 联系电话:(0758) 2313165、2313195
广东省怀集县国家税务局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