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双鸭山边防支队饶河边防大队武警双鸭山市边防支队新阳派出所指挥室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双鸭山边防支队饶河边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双鸭山市边防支队新阳派出所指挥室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双鸭山市边防支队新阳派出所指挥室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LHW(G)20151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10469256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双鸭山边防支队饶河边防大队
地址:双鸭山市
联系方式:满先生131046925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0451-5181828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0号一单元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武警双鸭山市边防支队新阳派出所指挥室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LHW(G)2015103
1、武警双鸭山市边防支队新阳派出所指挥室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已办理完相关手续,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武警双鸭山市边防支队新阳派出所指挥室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内容:设备采购
2.4采购内容一览表: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采购 | 新阳派出所指挥室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 一批 |
2.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饶河县
2.6交货日期:2015.10.18-2015.10.31。
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内的厂家或经销商。
3.3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对其出具的授权函或委托代理协议。
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下备查。
4、投标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报名人是法人本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及第三项要求的所有内容到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0号一单元6层602室(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5年9月25日至 2015年10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整。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投标人寄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0号1单元6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双鸭山边防支队饶河边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0号一单元6层
联系电话:0451-51818287
联系人: 赵先生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2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内的厂家或经销商。3.3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对其出具的授权函或委托代理协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5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0号一单元6层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0号一单元6层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