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将对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联系人:陈维斌 联系电话:13365916373、0591-83357896转8316
2、招标编号:FYZB-X1-2015030(FJ[GK]201509140841)
3、货物名称及预算:(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 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项目预算价 |
包1 | 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000000 |
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完整、有效的提供本章“10.1”条所规定材料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明确以联合体中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的一方参与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的评分,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各方应对投标文件中各自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3.6 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具有压力管道安装GC2级以上(含)资质,机电专业安装三级以上(含)资质。
3.8 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中心供氧系统项目或医院整体建设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3.9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注明复印无效的,则请将原件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10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须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成功后应打印报名成功的页面,放在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其中的一方报名即可)。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09月25日起至2015年10月10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招标文件(文本或电子版)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和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09:30
7、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16日09:30
8、开标、评标、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6号福建医科大学校门口的公交站旁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6号 邮编:350004
电话:0591—83569185 83569369 83569183
传真:0591—83569369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林霞 0591-83569185
项目负责人:高晓珊 83569183
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fyzb.com
E-mail:fyzb2004@126.com
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交缴纳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673581399610001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