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摄影实验室摄像器材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工程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摄影实验室摄像器材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摄影实验室摄像器材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FCG-2015-1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542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上街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228630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 电话: 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电子防潮箱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 | 0.76 | 3000 |
1-2 | 数码摄像机 | 20 | 10 | |||
1-3 | 数码摄像机 | 2 | 6.4 | |||
2 | 2-1 | 高精度数码摄像机 | 1 | 44.3 | 8000 | |
2-2 | 高速数码摄像机 | 1 | ||||
3 | 3-1 | 红外热像仪 | 1 | 39.5 | 7500 | |
3-2 | 红外热像仪附件 | 1 | ||||
①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②交货时间: 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安装、调试、并试运行工作。 进口免税设备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并免费安装调试达到可供试运行的程度。 ③付款方式: 国产设备: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5%验收合格一年后正常使用情况下付清。 ④质量保修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至少一年(技术参数要求中有具体规定的按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当年新成立企业不需提供);如无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的,请提供上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电子印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