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山化镇人民政府偃师市山化镇山城线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偃师市山化镇山城线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山化镇山城线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审查批复,项目业主为偃师市山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潜在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山化镇山城线改建工程
2.2 招标编号:HNFY-2015-117号
2.3 建设地址:偃师市山化镇境内
2.4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2.016km,技术标准采用公路三级。
2.5 项目总投资:约319万元
2.6 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加地方自筹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9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0 工程质量:交工质量验收要求: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要求:优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资质主项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010年9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2项里程不少于3公里,三级及以上公路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
3.3由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的企业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须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和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验收报告齐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需出示以上证件原件备查,留存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
4.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15时00分至 18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报名地点:洛阳新区863创智广场10楼1001室(开元大道与长厦门街交叉口);
4.4招标文件售价是:招标文件500元/份, 图纸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5.2 开标地点:洛阳新区863创智广场10楼会议室(开元大道与长厦门街交叉口)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偃师市山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379-675770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5550520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