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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管委会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6: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交易编号:GJ150824798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受兰州新区党政办公室的委托,对兰州新区管委会法律服务机构选聘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

TC1593B95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分包:

第一包:综合性律师事务所1

第二包:专业性律师事务所3

2、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1.为新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2.在新区招商引资工作中提供法律服务;3.在新区融资工作方面提供法律服务;4.在土地征收及土地一、二级开发方面提供法律服务;5.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法律服务;6.在依法行政方面提供法律服务;7.在诉讼、仲裁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3、服务范围:

综合性律师事务所1家,为新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招商及融资等方面提供综合法律服务。

专业性律师事务所3家,其中选聘1家事务所侧重为新区土地征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选聘1家事务所侧重为新区项目管理及服务提供法律服务;选聘1家事务所侧重为新区社会管理及行政执法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4、服务方式

新区管委会及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托管乡镇需要提供法律服务时,由新区党政办统一指派,被指派律师事务所按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执业五年以上、专职执业律师20人以上、办公地址在兰州市区以内、为新区服务专家律师(指进入甘肃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的律师)3人;

4、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执业三年以上、专职执业律师10人以上、办公地址在兰州市区以内、为新区服务专家律师(指进入甘肃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的律师)2人;

4、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015  9    26  日至2015  10    9  日,每日00:00-23:59,请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买,招标文件200/份。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  10   20     09  00  分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 谈判室   (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2015  10    20  09     00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 谈判室    (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七、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八、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人:兰州新区党政办公室

人:

联系电话:0931-8259153

九、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号保利大厦大厦1201

人:杨     

电话/传真:15294210898      15002518651

电子邮箱:zhongzhaolanzhouzc@126.com

十、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

  号:1048 2100 3122

查询电话:0931-8822468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为提高投标保证金信息保密度,投标人在向中国银行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收款账号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按照不同标段分别随机生成,即投标人每次向中国银行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固定,请投标人操作时注意,以免填错。收款账号除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会实时发送至投标人联系人手机外,投标人还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中查询。

十一、采购监督单位:兰州新区采购工作办公室

         址:兰州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111137

     话:0931-8259258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5 9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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