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第九标段中标结果二次顺延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5: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第九标段中标结果二次顺延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
招标编号:HJYGG[201506]055号
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于2015年9月1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第九标段中标结果顺延公示,由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顺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现经核查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郝金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取消其在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第九标段的中标资格,将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第九标段中标候选人信息
原中标候选人信息为:
第九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700112.10元
项目经理:郝金伟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24113145217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4)2158368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677667.26元
项目经理:李克响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24114156126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4)SZ0002542
顺延后中标候选人信息为:
第九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677667.26元
项目经理:李克响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24114156126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4)SZ000254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评标结果公示期: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29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滑县水务局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0371-8779605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2-877961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靳女士
联 系 电 话: 0371-55689399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
招标编号:HJYGG[201506]055号
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于2015年9月1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第九标段中标结果顺延公示,由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顺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现经核查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郝金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取消其在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第九标段的中标资格,将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第九标段中标候选人信息
原中标候选人信息为:
第九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700112.10元
项目经理:郝金伟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24113145217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4)2158368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677667.26元
项目经理:李克响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24114156126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4)SZ0002542
顺延后中标候选人信息为:
第九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677667.26元
项目经理:李克响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24114156126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4)SZ000254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评标结果公示期: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29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滑县水务局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0371-8779605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2-877961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靳女士
联 系 电 话: 0371-5568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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