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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丰县人民检察院购买指定监视居住用房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5: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购买指定监视居住用房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BTZBF2015—CG10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15-243)号文,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丰县人民检察的委托,对“东丰县人民检察院购买指定监视居住用房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东丰县人民检察院购买指定监视居住用房采购项目,

要求:新楼1套,建筑面积:500平以内,交通便利,环境安全、安静,层数:1层或1层带地下,房屋内部布局和设施等入住条件标准(满足行业规定,包括,三通:水、电、供暖、装饰)详见招标文件。

2.2 交房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2.3 所购房源区域:东丰县东丰镇内居民区附近,;

2.4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资格投标;

3.4 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3.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2 投标人应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公司资质;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持相关资料,请于201592520159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丰县东丰镇江城大路224号)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投标单位请携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复印件,均盖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1015日下午13:00,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长春市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理工大学小门对面)(省团校与市环保局中间)。

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东丰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0437231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兰

    话:13843718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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