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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单位石油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一期)及化工专业认证实验室改造设备补充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5: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的委托,对 广东省教育单位石油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一期)及化工专业认证实验室改造设备补充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331N29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教育单位石油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一期)及化工专业认证实验室改造设备补充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71.0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

内容

数量

预算

(人民币/万元)

石油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一期)

一项

146万元

化工原理教学与实验中心设备补充

一项

49.92万元

化工专业认证实验室改造

一项

75.12万元

合计

271.04万元

注:投标人可选择单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925日起至2015101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101614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16140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501331N2911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赖小姐、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

电话:

020-87258495-306、301

电话:

/

传真:

020-87284598

传真:

/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联系地址:

/

邮编:

510075

邮编: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刘小姐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罗老师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7258495

项目负责人电话:

/

开户行:

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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