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边防支队高塘边防派出所、大榭边防派出所警营休闲吧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边防支队高塘边防派出所、大榭边防派出所警营休闲吧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9-25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边防支队高塘边防派出所、大榭边防派出所警营休闲吧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编号:ZJ-NB15408,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波市边防支队,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波市边防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工程为2个施工标段;一标段:高塘边防派出所警营休闲吧改造项目;二标段:大榭边防派出所警营休闲吧改造项目;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 建设地点:一标段:高塘边防派出所;二标段:大榭边防派出所 (3) 计划工期:一、二标段均为1个月 (4) 工程质量要求:一、二标段均为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地方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担任过装修装饰或维修改造工程(房建类)的项目经理,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证。 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25日至2015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业绩证明等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如购买电子文件或邮购的,请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标书汇款凭证、所购项目信息、投标单位联系方式及邮箱信息一同传真至0574-87179089。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次日内寄送。 4.4 购买标书账户: 开户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 账号:3901-1111-0900-0037-35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开标厅(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和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项目现场,风险自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波市边防支队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朱雀新村199号 联系人:杨警官 电话:0574-5522853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 邮编:315016 联系人:周健、林叶 电话:0574-27820691/27820693 传真:0574-871790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