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民法院办公楼采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4: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长江西街 |
采购人联系方式:郎玉坡 13833911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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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 0311-83086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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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多联机空调 |
采购用途:办公 |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供货期:30天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若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清河县三羊东街行政大厅)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联系方式:耿彦腾 0319-8290975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购买,售出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下午15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下午15时00分 |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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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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