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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亭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4: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5年山亭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2015年山亭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四、项目编号:ZZSTGPGK-2015-091

五、项目说明:

2015年山亭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位于山亭区境内, 分布于全区十个乡镇, 共计58公里,招标范围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两种路面结构, 一个标段,计划工期:30天(日历日),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86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经理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证。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报名时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

2、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37号(建行枣庄丰源支行4楼405室);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⑤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缺一不可(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报价时间及截止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14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枣庄市山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山亭府前东路南侧、山亭区市民中心C区二楼) 。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4号            邮政编码: 277200

联系人:满玉富                              电     话:8811461

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37号(建行丰源支行四楼)    邮政编码:277100                         

联系人:  李女士                        邮  箱:luyangsws@163.com

电  话:0632-3177799   13696326907                                 

十、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政府采购网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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