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受井岸镇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462F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50518-000908)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容、数量及服务期限
1.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劳务服务外包(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 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叁万捌仟元整(¥438,000.00);
注:前述预算金额为报价的最高限价,超过该限价的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节);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开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4格式提供保证书)。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谈判。3、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本项目,不受《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五条限制;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5日~ 2015年10月10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上述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第1、2项资料。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点击下载)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5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01)。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井岸镇卫生院
采购人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1370277777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先生0756-3361221(项目咨询) 邱小姐0756-3361012(标书售卖)
钱小姐0756-3361282(保证金事项)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传 真:0756-336119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井岸镇卫生院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