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兰西县粮库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收纳仓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兰西县粮库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收纳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GFHF-40116
1.招标条件
兰西县粮库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收纳仓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黑龙江省粮食局以黑发改投资【2015】313号和兰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兰发改备案【2015】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西县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配套和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西县兰西镇跃进村
2.2建设规模:新建5万吨收纳仓,建筑面积约10584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现行相关标准执行,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由项目经理本人和法人同时到现场并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报名)、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及小班子成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内,体现被授权人及小班子成员名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项目经理、工长、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项目经理名字)、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投标企业项目经理本人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西县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360455960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
电 话:0451-51933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