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一中主席台及塑胶运动场工程建设项目第四标段(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原交建2015GB41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原阳一中主席台及塑胶运动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原阳县第一高级中学。项目资金来源为预算内拨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原阳一中主席台及塑胶运动场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原交建2015GB41号
3.项目概况及内容:原阳一中校内操场建设塑胶运动场及主席台建设
2.标段划分:第四标段包括:原阳一中主席台及塑胶运动场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理工作
3.招标范围:第四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4.计划工期:随施工工期/第四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第四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第四标段: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各标段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1、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
五、报名地点: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08日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一楼报名大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六、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七、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3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二楼第一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阳县第一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先生 /卢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37305389 /15090379678 电 话:13782576280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