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执法监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1: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执法监管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执法监管系统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5] 103 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若非执法设备产品制造商(即属于经销商/代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项目授权书;
4、项目核心产品需提供具备智能存储设备管理软件软件著作权;提供与达梦、人大金仓、银河麒麟等国产数据库的产品兼容互认证明;投标商为代理商时,投标商需提供项目核心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2015年 9 月 25 日至2015年 10 月 8 日 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智能存储设备管理软件软件著作权、产品兼容互认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项目授权书等,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23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保证金收退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19688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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