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报告厅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090号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报告厅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报告厅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项目
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09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报告厅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具体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5、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取得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一份合同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相关项目(提供合同原件);
7、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07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技术防范从业资格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法人证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在职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上述所有证件需要提供原件(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套用于存档(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9:00(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递交地点: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99号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持法人证或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99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1516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07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乔女士
电 话:0371-65528298
传 真:0371-65997388
电子邮件:hnwxzx@126.com
开户银行:郑州市浦发银行紫荆山路支行
账 号: 76050154800003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