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5京珠线平阴堡子岭至平阴东平界及S329薛馆线平阴肥城界至孙官庄段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G105京珠线平阴堡子岭至平阴东平界及S329薛馆线平阴肥城界至孙官庄段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230029201500258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370100493001203201516F020948 | 项目名称 | G105京珠线平阴堡子岭至平阴东平界及S329薛馆线平阴肥城界至孙官庄段大中修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济南市 | 建设性质 | 大中修 |
招标备案号 | JL201509203-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JL201509203 | 招标类别 | 监理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 | 项目立项文号 | 《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鲁交规划[2015]67号文 |
项目法人单位 | 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人 | 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标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8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山东省财政投资和地方政府自筹,100% |
评标细则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G105京珠线平阴堡子岭至平阴东平界段,起于平阴堡子路口(K493+125),止于平阴东平(K518+624),路面宽15-21m。 S329薛馆线起于平阴肥城界(K391+026),止于孙官庄(K393+007),路面宽15m。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共分1个标段,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路线交叉及交通安全设施等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工作,工期:6个月。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G105监理一标,标段号:G105-JL-1,起始桩号:K493+125, 结束桩号:K518+624,标段长度:25.499;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G105监理一标 | 一、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60 Km /h,4cmSBS改性沥青混凝土170Km2,5cmSBS改性沥青混凝土188Km2,7cm沥青混凝土188Km2,16cm水泥稳定碎石102Km2,20cm水泥稳定碎石47Km2,铣刨老路基层面层88Km3,回补沥青混凝土47Km2,回补水泥稳定土碎石77Km2;标志80块,标线29Km2,波形护栏7915m,轮廓标946块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改建、大修、中修)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
财务要求 | 近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2.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山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本项目法人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4.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转包、非法分包等引起诉讼且经查实的; 5.未被山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2012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中评定为D级;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 | |||
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总监理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5年以上公路工程监理经验。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全站仪及其附件(1套);取芯机(2台);自动安平水准仪其附件(1套);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设备(1套);水泥混凝土试验设备(1套)电脑(1台);电话(1部);传真机(1台);打印机(1台);照相机(2台);复印机(可复印A3,1台);交通车辆(2辆) | |||
分包要求 | 无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 |||
3.3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
3.6 |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人一致。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5-09-24至2015-09-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济南市燕子山西路28号汇雅山庄8号楼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0-14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济南市山大路149号十楼会议室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上发布。 |
7. 补充信息
无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济南市解放东路1号 |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21层 |
邮政编码 | 250014 | 100021 |
联系人 | 杨先生 | 邢军 |
电话 | 0531-62356819 | 15288874566 |
传真 | 0531-62356765 | 0531-67895786 |
账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银行编码 | ||
分支行名称 | ||
分支行所在地 |
201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