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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0: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

二、采购编号: 20151671

三、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投标人须知》1.17。

4、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证书。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招标文件公示:2015年 9 月 28日至2015年10 月 9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北19号派丽商务酒店二楼)。本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全权代表亲自到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10 月 29 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北19号派丽商务酒店二楼)开标室。

十一、开标地点: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北19号派丽商务酒店二楼)开标室。

十二、特别说明: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下载

1、采购代理机构: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19号派丽商务酒店二楼;

3、邮政编码:524000

4、咨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李生;联系电话:0759-2221810;

传真:0759-2221810

5、项目咨询电话:0759-2221810; 

6、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咨询电话:0759-2221810

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湛江市政府采购网

http://zhanjiang.gdgpo.gov.cn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了解。

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联系人:张先生

3、联系人电话:0759-3205676

 

 

 

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 年 九 月 二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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