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电梯采购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二次)招标公告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电梯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JL20150702R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电梯采购及服务项目采购一览表”。
3、投标人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投标人应为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注册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3.3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3.4电梯供应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泉州区域区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3.7投标人应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
3.8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陆拾贰万贰仟元整(¥:622000.00元),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文件公告及购买时间:2015年9月25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份200元,采购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30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8、投标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9、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18965953339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如http://www.zbytb.com/或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E-mail: 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郭、小张
开户行:工行泉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408 0102 0900 8110 053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