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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塑钢窗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09: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塑钢窗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塑钢窗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RC2015T372(T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11232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地址:绿园区景阳大路1653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0431-876021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曲新

代理机构地址: 0431-8511232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5T372(T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塑钢窗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政府采购办批准建设(采购项目编号:JM-2015-07-7094),招标人为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塑钢窗维修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 绿园区景阳大路1653号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定后25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目标:合格

2.6采购预算:108.21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09月25日至2015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持本单位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外省投标企业还须按照吉建管[2007]17号、[2011]32号、[2014]6号文件规定进行投标。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431-87602155

办公地址:绿园区景阳大路1653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电话:0431-85112321

传  真:0431-85199868            联 系 人:曲新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21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请于2015年09月25日至2015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持本单位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外省投标企业还须按照吉建管[2007]17号、[2011]32号、[2014]6号文件规定进行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5T372(T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塑钢窗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政府采购办批准建设(采购项目编号:JM-2015-07-7094),招标人为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塑钢窗维修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 绿园区景阳大路1653号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定后25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目标:合格

2.6采购预算:108.21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09月25日至2015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持本单位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外省投标企业还须按照吉建管[2007]17号、[2011]32号、[2014]6号文件规定进行投标。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431-87602155

办公地址:绿园区景阳大路1653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电话:0431-85112321

传  真:0431-85199868            联 系 人:曲新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5T372(T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塑钢窗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政府采购办批准建设(采购项目编号:JM-2015-07-7094),招标人为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塑钢窗维修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 绿园区景阳大路1653号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定后25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目标:合格

2.6采购预算:108.21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09月25日至2015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持本单位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外省投标企业还须按照吉建管[2007]17号、[2011]32号、[2014]6号文件规定进行投标。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431-87602155

办公地址:绿园区景阳大路1653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电话:0431-85112321

传  真:0431-85199868            联 系 人: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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