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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17: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元阳县水务局的委托,就元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元阳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

2.招标编号:HHZB2015583

3.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参考规格型号(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监测系统补充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含安装、调试、升级及保修维护等。

自动雨量站

5

自动水位站

6

站码费

1

二、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完善

 

 

县乡平台延伸到乡镇

4

三、群测群防体系完善

 

 

宣传

 

 

警示牌

50

宣传栏

20

明白卡

万张

1

宣传手册

万册

1

光盘、录音带

150

培训

人天

200

演练

场次

1

采购预算:¥1061720元。

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151122日前交付用户使用。

5.交货地点:元阳县水务局

6.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7.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与招标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且有独立的软件开发能力。

4、项目负责人有项目经理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为产品生产厂商或合法代理商,非生产厂商还应提供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正式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主要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有能力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0、经资格审查,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1、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原件装入投标文件,开标时进行核查,近三年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查询申请书下载地址:

http://wenku.baidu.com/view/a5c6f0915022aaea998f0fc6.html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5924日至2015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时到元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元阳县常青路12号)购买。每份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生产或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部线等与招标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同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对后留存。

四、开标及投标文件的投递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51016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阳县会堂)开标大厅

五、发布媒介

本公告发布网站: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元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

六、联系方式:

     :元阳县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马正学

     人:邓绺

   联系电话:0873-5644608

   招标代理单位: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址:云南省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78

     人:郭常兴

       话:0873-3038448

       真:0873-3733570

 

201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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