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盐县澉浦镇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海盐县澉浦镇50L加盖密闭垃圾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县澉浦镇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委托,就海盐县澉浦镇50L加盖密闭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杭建工JX[2015]49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50L加盖密闭垃圾桶技术参数:
1、规格:整体总容量50升; 整体总重量≥2.5kg(重量不包括滚轮、轮轴);桶体上口尺寸(括号内数值为在总容量不变的情况下,尺寸允许正负偏离范围):470mm(±10mm)×420mm(±3mm);高:600mm(±10mm)。
2、材料: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稀新料添加增强、抗紫外线剂。
3、桶身壁厚:≥2.5mm;桶口及加强筋厚度≥3mm,桶盖厚度≥2mm。
4、桶体底部加装塑料耐磨钉≥4个。
5、桶体一次性注塑成型,无接缝,具有耐腐蚀,耐酸碱,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冲击韧性。
6、正常使用温度为-25℃--65℃。
7、正常使用寿命≥3年,期间垃圾桶结构不会变脆和变形;二年内不褪色。
8、技术要求和物理性能均达到国家《CJ/T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
9、垃圾桶颜色,中标后由采购方选定。
10、按招标人要求免费喷涂字样。
11、要求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样品,中标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提供的样品完全一致,不一致的货物采购方有权拒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10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南路7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14:00。
七.投标地点: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121室(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14:00。
九.开标地点: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121室(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海盐朝阳支行
银行账号:120409010904806433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雪琴
联系电话:0573-86177058
传真:0573-86177068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南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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