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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21: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连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5-147(批复号:2015年榕财采计[328]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单位:元)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检察业务装备采购

警用设备

1批

234.249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郑先生/0591-

62026279

福州市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9月24日至2015年1008日(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5、项目联系人:杨晓岚

联系电话:0591-87616211转814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xzb02@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合同包1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5)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7、政府采购政策

7.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 [上午09:45](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 [上午09:45]](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11、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版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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