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香坊区交通局香坊区江南中环路安保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香坊区交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坊区江南中环路安保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坊区江南中环路安保工程
项目编号:ZS2015G0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8958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香坊区交通局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联草街9号
联系方式:吕先生 0451-518958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隋智慧 0451-8236786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香坊区江南中环路安保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2015G099
项目名称:香坊区江南中环路安保工程
项目类别: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香坊区江南中环路安保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香坊区交通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3项目类型:施工总承包
2.4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本项目预算控制价约为1177219.00元
2.5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必须具备公路交通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外省(市)企业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 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6层616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2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总承包资质适用);公路交通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适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法人二代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至少近三个月(2015年6月-8月)的社保流水明细;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并提供“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外省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上述证件的原件一份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4.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亲自到场报名。
4.4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香坊区民航路32号(汉庭酒店后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6.2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香坊区交通局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联草街9号民生大厦14楼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0451-5189585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邮 编:150000
联系方式:0451-82367865
传 真:0451-87007019
联 系 人:隋智慧
电子邮件:hljzszb@163.com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必须具备公路交通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7.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4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6层616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合格后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民航路32号(汉庭酒店后院)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