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PPP项目
二、授权主体: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机构: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
四、采购机构: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概况:按《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延安路~华山路)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2号线全线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9km。本项目总投资约162亿。
七、采购需求:中标人需与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轨集团)在乌鲁木齐市共同注册成立特许公司。由特许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无偿移交给乌鲁木齐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其他单位。特许公司通过获得客运收入、非票业务收益,以及政府提供的补贴获得收益。
八、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具有相应的财务实力,满足项目的后续融资需要;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同时满足总资产1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4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6、 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地铁或轻轨)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类似业绩;
7、 对于拟以特许公司直接发包方式(不再招标)承担本项目车站、区间等主体工程施工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对于不参与工程施工的申请人无资质要求):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轨道交通)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允许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上述资质,但联合体中由同类资质的社会资本按照资质较低的供应商确认资质等级。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第1-4款规定的资格条件,且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中权益不低于5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施工义务承担方等。其中,出资义务承担方中应明确主要出资人,主要出资人对其余出资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9、 关联方约束:具有关联关系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含成员公司),只能作为同一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九、资格报名表的填报及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获得资格预审文件需下载并完整填写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PPP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凭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进行报名,同时发送至下列电子邮箱:
邮箱号码:27120002@qq.com
联系人:庞超、刘晓峰
电话:0991-3925029
电子邮箱收到上述文件之时视同报名成功,申请人应电话确认是否收到(上午11:00-13:30(北京时间),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报名成功之日起48小时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由采购人发送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18:00整(北京时间)。
十、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申请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准备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后递交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
递交时间: 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11:00整(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河坝后街75号招标大厅);
联系电话:0991-2810404。
十一、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11:00整(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河坝后街75号招标大厅);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十二、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的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公开招标程序。
十三、其他
项目名称 | | |
申请人名称 (加盖公章) | 名 称: 地 址: 邮 编: | |
申请人联系 方式 | 姓名: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 |
填表人签字: | 填表日期: | |
注: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一同发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