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系统建设(二期)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人防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系统建设(二期)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425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 |
采购人联系方式:曹畅 电话:0311-6673592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 李倩 电话:0311-66635036 开标联系人:赵婷 电话: 0311-66635046 标书发售: 电话:0311-66635532 |
采购内容:北斗车载型用户机150台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4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公共资源网站“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链接“采购管理”中 “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人防信息系统建设保密项目设计(施工)甲级资质或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上述资质证书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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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上午9:00 |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上午9:00 |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