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民服务中心苏庄、八郎寨10#、14#、15#、16#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民服务中心苏庄、八郎寨10#、14#、15#、16#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郑州商都新区控股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 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投资和郑州商都新区控股有限公司融资 ,出资比例: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民服务中心苏庄、八郎寨10#、14#、15#、16#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5】99号
2.3、建设地点:小李庄路以南,豫一路以北,豫兴路以西,明月路两侧区域;
2.4、项目概况:
10#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1.7万㎡,地上建筑面积为8.46万平方米(均为24层)及公共用房、主楼下周边地下车库。
15#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1.25万㎡,地上建筑面积为7.87万平方米(均为24层)及公共用房、主楼下周边地下车库。
14#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8.91万㎡,地上建筑面积为12.10万平方米及公共用房、主楼下周边地下车库。
16#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6.28万㎡,地上建筑面积为10.18平方米及公共用房、主楼下周边地下车库.
本项目共采购电梯74部(详见招标文件电梯技术规格要求);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投资和郑州商都新区控股有限公司融资,已落实;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10#地块,共采购电梯16部。(详见招标文件电梯技术规格要求)
二标段:14#地块,共采购电梯22部。(详见招标文件电梯技术规格要求)
三标段:15#地块,共采购电梯14部。(详见招标文件电梯技术规格要求)
四标段:16#地块,共采购电梯22部。(详见招标文件电梯技术规格要求)
投标人只能报名一个品牌,可参与四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2.7、本次招标范围:电梯的购置、安装及验收等(包含电梯的购置、安装、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装卸保险、报验及主体施工配合等其他伴随服务)
2.8、交货地点:小李庄路以南,豫一路以北,豫兴路以西,明月路两侧(具体地点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9、 计划交货期: 60 日历天(自通知到交货)
计划安装工期: 90 日历天
2.10、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须在2亿人民币以上,若为代理商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以上;
3.2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须同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3.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委托书(指由制造商总部全权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其代理电梯设备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A级);且投标人自身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制造厂商(制造厂商必须满足3.2条要求)对本次投标产品进行安装及维修保养的专项授权;
3.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如由代理商完成的必须由制造商出具厂检合格报告,质保期外及其他服务可以由代理商来完成;
3.5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电梯,只接受一次最先报名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电梯的制造商只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投电梯品牌应为国内一线品牌;
3.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质检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专业操作证书,且拟指派项目负责人须在代理商或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单位聘用期满12个月。在本项目电梯安装调试验收阶段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并提供其相应证书和单位出具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7所投设备制造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8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单位、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和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所投品牌具有类似供货销售安装业绩3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或不少于40部电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0 电梯制造商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连续两年销售额在10亿以上;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55号院一楼西)报名。
4.2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预审。
4.3报名须持: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的交费证明不少于12个月);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须在2亿人民币以上,若为代理商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以上;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
投标人且自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具有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同时提供制造商(制造厂商必须满足3.2条要求)的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附明细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制造厂商对本次投标产品进行安装及维修保养的专项授权复印件且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人为代理商时);
(5)项目负责人的操作证书及单位出具的承诺书;
(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制造商时);
(7)企业注册地或郑州市管城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8)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业绩(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或不少于40部电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电梯制造商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连续两年销售额在10亿以上;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到郑州市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郑州市陇海西路西路55号劳动大厦院内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商都新区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53621972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侯先生
电话:0371-67175903-805
地 址: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院内1楼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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