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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洛河城区段开发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偃师市洛河城区段开发治理项目已由偃师市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偃师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总体范围为洛河一级橡胶坝(k0+000)向上游至城关镇新寨村杜甫桥(k3+850)

    建设地点:偃师市

    招标范围:偃师市洛河城区段开发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应阶段的勘工作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设计周期: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2、2012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任何部门限制投标

     3.3、投标人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以河南省水利网水利企业信用专栏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2015924日至20149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到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与辽宁路交叉口往西100米,世纪华阳52号楼13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证明时间以报名时间以来开具的为准),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水利局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91695

     招标代理: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与辽宁路交叉口往西100米世纪华阳52号楼1306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81266 1583799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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