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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乡污水处理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4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受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乡污水处理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乡污水处理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GGC-2015-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3-22218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方式:刘先生 0773-22218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代理机构联系人:路富源 0773-8221999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乡污水处理工程及附属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编号:BGGC-2015-62已由市发改行审字[2015]21号恭政办函[2015]2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恭城县嘉会乡

2.2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建设规模为1200立方米/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渠、污水提升泵房、平流深沙池、接触氧化池、消毒渠及计量槽、污泥脱水车间等。敷设管径为DN300DN500污水管网7112米,包括检查井及管道敷设。污水处理采用CASS工艺,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标;污泥处理方案为“机械浓缩脱水”。

2.3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服务[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 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初设批复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配合阶段服务周期从提交设计文件起直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4招标范围: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乡污水处理工程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服务等。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设计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乙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59249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的给水排水专业职称资格证书。{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为原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4.3凡报名合格者,请持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到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4.4投标人报名后,除不可抗力外,应依法参与投标,如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按市招标站市招字[2009]08号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1014日下午1530分,地点为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恭城瑶族自治县住建局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

7.交易服务单位

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建局工程招标站(电话:0773-821417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0773-2221869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联系人:路富源 电话(传真)0773-8221999

 

 

 

招 标 人: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备案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住建局工程招标站

 

 

 

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5924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4日 17:06 至 2015年09月3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2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的给水排水专业职称资格证书。{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为原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恭政办函[201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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