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济宁市兖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系统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济宁市兖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罗余力 联系电话:1396372808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曲阜市博学路77号春秋华庭(济宁学院东邻)8#楼1单元102室
联系人:李佰鹏
联系电话:18053757700
三、项目名称:电子警察系统
项目编号:YZGP-2015-ZB-09047
计划编号:2015-722
四、项目内容情况:
本项目为济宁市兖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购的电子警察系统(闯红灯抓拍)工程,该工程在17个路口安装电子警察系统,分别是大禹像路口、建设徐州路(圣德西南)、建设路荆州路、龙桥路文化路、大安二棉厂路口、九州路东环城路(新大桥)、九州路扬州路(美食街)、济微路与吉安路、327滨河路(泗河北大桥)、九州路徐州路(检察院路口)、九州路荆州路(体育馆路口)、建设路扬州路(财政局路口)、红花桥(供电局路口)、大禹路文艺路(一中北门路口)、九州路东御桥路口、建设路东御桥(栅栏门)、建设路青州路(烟草公司);主要设备包括:300万电警抓拍单元 62台、600万电警抓拍单元 24台、300万卡口抓拍单元 2台、LED补光灯 194台、交通灯信号检测器 17台、终端服务器 17台及其它若干相关配套设备及辅材等;详细需求及技术规格说明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壹级资质,提供货物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力量;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有效年检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壹级资质原件(若资质证书正在年检期间,可持原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当地主管部门开具的年检证明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以上均按要求提供证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2015年9月24日起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下午17:00。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宁市曲阜市博学路77号春秋华庭(济宁学院东邻)8#楼1单元102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150元/本;(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4日09时00分
九、开标日期: 2015年10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九州方圆A座行政办公中心21楼开标室(兖州区九州中路88号)
十、其他: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