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国民体质监测暨健身指导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信阳市国民体质监测暨健身指导中心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国民体质监测暨健身指导中心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阳市体育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信阳市国民体质监测暨健身指导中心工程
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5】 101 号
工程地点:信阳市境内
计划工期: 40 天
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工程内容及规模:信阳市体育局健身指导中心的装饰装修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注册单位须与报名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24 日至2015 年 9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3 :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体育局
招标代理: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73762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