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公安局陆川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陆川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陆川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陆川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CCG2015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朝东
项目联系电话:159770678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陆川县公安局
地址:陆川县温泉镇官田垌开发区
联系方式:陈勇138780267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朝东15977067888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1-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陆川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编号:LCSZ2015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川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工程已由 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陆发改投资【2015】 34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陆川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陆川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工程
2.2项目编号:[LCCG2015123]
2.3建设地点:陆川县温泉镇欧阳山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748.54㎡,砖混2层
2.5合同估算价:约240万元。
2.6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定额工期为 145 日历天)
2.7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陆川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建、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8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
3.3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止,投标单位应取得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2011年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进行本项目投标等各项业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至 2015 年9月 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本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陆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二楼)实行现场刷卡(“诚信卡”须处于“启用”状态)报名。(如专职投标员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至 2015 年 9月 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陆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50 元(不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手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0 月 20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 陆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诚信卡”须处于“启用”状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陆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gxlcjs.com)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陆川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陆川县温泉镇官田垌开发区 地 址:南宁市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1-3楼
联 系 人: 陈勇 联 系 人: 朱朝东
电 话: 13878026788 电 话: 15977067888
招标人:陆川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9 月 24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4日 08:00 至 2015年09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陆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由 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陆发改投资【2015】 34号 文批准建设